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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控制对象创建方式和创建数量的方法-创新互联

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c++控制对象创建方式和创建数量的方法,相信大部分人都还不怎么了解,因此分享这篇文章给大家参考一下,希望大家阅读完这篇文章后大有收获,下面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成都创新互联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从网站策划、网站设计、成都做网站、成都网站建设、电子商务、网站推广、网站优化到为企业提供个性化软件开发等基于互联网的全面整合营销服务。公司拥有丰富的网站建设和互联网应用系统开发管理经验、成熟的应用系统解决方案、优秀的网站开发工程师团队及专业的网站设计师团队。

我们知道,C++将内存划分为三个逻辑区域:堆、栈和静态存储区。既然如此,我称位于它们之中的对象分别为堆对象,栈对象以及静态对象。通常情况下,对象创建在堆上还是在栈上,创建多少个,这都是没有限制的。但是有时会遇到一些特殊需求。

1.禁止创建栈对象

禁止创建栈对象,意味着只能在堆上创建对象。创建栈对象时会移动栈顶指针以“挪出”适当大小的空间,然后在这个空间上直接调用类的构造函数以形成一个栈对象。而当栈对象生命周期结束,如栈对象所在函数返回时,会调用其析构函数释放这个对象,然后再调整栈顶指针收回那块栈内存。在这个过程中是不需要operator new/delete操作的,所以将operator new/delete设置为private不能达到目的。

可以将构造函数或析构函数设为私有的,这样系统就不能调用构造/析构函数了,当然就不能在栈中生成对象了。这样的确可以,但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如果我们将构造函数设置为私有,那么我们也就不能用new来直接产生堆对象了,因为new在为对象分配空间后也会调用它的构造函数。所以,如果将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都声明为private会带来较大的副作用,最好的方法是将析构函数声明为private,而构造函数保持为public。

再进一步,将析构函数设为private除了会限制栈对象生成外,还有其它影响吗?是的,这还会限制继承。如果一个类不打算作为基类,通常采用的方案就是将其析构函数声明为private。为了限制栈对象,却不限制继承,我们可以将析构函数声明为protected,这样就两全其美了。如下代码所示:

class NoStackObject{ 
protected: 
 ~NoStackObject(){} 
public: 
 void destroy(){ 
  delete this ;//调用保护析构函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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