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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商城前后台代码 java 商城源代码

java后台代码

……没有具体的要求 很难有源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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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个思路

在数据库用户表用添加个身份的列

然后登录后台的时候查询一下 用户是否符合身份 符合就进 不符合就T了~

如果非要源码,这有个小项目 有一部分类似的操作

如何编写一个简单的java web前后端实例

Java代码编写的30条实践建议,很多人认为学习java需要较好的计算机语言基础,而事实上高中学历的学习java,月薪过万的比比皆是,Java代码编写的30条实践建议,java知识点学习贵在积累。

Java代码编写的30条实践建议:

(1) 类名首字母应该大写。字段、方法以及对象(句柄)的首字母应小写。对于所有标识符,其中包含的所有单词都应紧靠在一起,而且大写中间单词的首字母。

例如:

ThisIsAClassName

thisIsMethodOrFieldName

若在定义中出现了常数初始化字符,则大写static final基本类型标识符中的所有字母。这样便可标 志出它们属于编译期的常数。

Java包(Package)属于一种特殊情况:它们全都是小写字母,即便中间的单词亦是如此。对于域名扩展名称,如com,org,net或者edu等,全部都应小写(这也是Java 1.1和Java 1.2的区别之一)。

(2) 为了常规用途而创建一个类时,请采取"经典形式",并包含对下述元素的定义:

equals()

hashCode()

toString()

clone()(implement Cloneable)

implement Serializable

(3) 对于自己创建的每一个类,都考虑置入一个main(),其中包含了用于测试那个类的代码。为使用一个项目中的类,我们没必要删除测试代码。若进行了任何形式的改动,可方便地返回测试。这些代码也可作为如何使用类的一个示例使用。

(4) 应将方法设计成简要的、功能性单元,用它描述和实现一个不连续的类接口部分。理想情况下,方法应简明扼要。若长度很大,可考虑通过某种方式将其分割成较短的几个方法。这样做也便于类内代码的重复使用(有些时候,方法必须非常大,但它们仍应只做同样的一件事情)。

(5) 设计一个类时,请设身处地为客户程序员考虑一下(类的使用方法应该是非常明确的)。然后,再设身处地为管理代码的人考虑一下(预计有可能进行哪些形式的修改,想想用什么方法可把它们变得更简单)。

(6) 使类尽可能短小精悍,而且只解决一个特定的问题。下面是对类设计的一些建议:

■一个复杂的开关语句:考虑采用"多形"机制

■数量众多的方法涉及到类型差别极大的操作:考虑用几个类来分别实现

■许多成员变量在特征上有很大的差别:考虑使用几个类

(7) 让一切东西都尽可能地"私有"--private。可使库的某一部分"公共化"(一个方法、类或者一个字段等等),就永远不能把它拿出。若强行拿出,就可能破坏其他人现有的代码,使他们不得不重新编写和设计。若只公布自己必须公布的,就可放心大胆地改变其他任何东西。

在多线程环境中,隐私是特别重要的一个因素--只有private字段才能在非同步使用的情况下受到保护。

(8) 谨惕"巨大对象综合症"。对一些习惯于顺序编程思维、且初涉OOP领域的新手,往往喜欢先写一个顺序执行的程序,再把它嵌入一个或两个巨大的对象里。根据编程原理,对象表达的应该是应用程序的概念,而非应用程序本身。

(9) 若不得已进行一些不太雅观的编程,至少应该把那些代码置于一个类的内部。

(10) 任何时候只要发现类与类之间结合得非常紧密,就需要考虑是否采用内部类,从而改善编码及维护工作(参见第14章14.1.2小节的"用内部类改进代码")。

(11) 尽可能细致地加上注释,并用javadoc注释文档语法生成自己的程序文档。

(12) 避免使用"魔术数字",这些数字很难与代码很好地配合。如以后需要修改它,无疑会成为一场噩梦,因为根本不知道"100"到底是指"数组大小"还是"其他全然不同的东西"。所以,我们应创建一个常数,并为其使用具有说服力的描述性名称,并在整个程序中都采用常数标识符。这样可使程序更易理解以及更易维护。

(13) 涉及构建器和异常的时候,通常希望重新丢弃在构建器中捕获的任何异常--如果它造成了那个对象的创建失败。这样一来,调用者就不会以为那个对象已正确地创建,从而盲目地继续。

(14) 当客户程序员用完对象以后,若你的类要求进行任何清除工作,可考虑将清除代码置于一个良好定义的方法里,采用类似于cleanup()这样的名字,明确表明自己的用途。除此以外,可在类内放置一个boolean(布尔)标记,指出对象是否已被清除。在类的finalize()方法里,请确定对象已被清除,并已丢弃了从RuntimeException继承的一个类(如果还没有的话),从而指出一个编程错误。在采取象这样的方案之前,请确定finalize()能够在自己的系统中工作(可能需要调用System.runFinalizersOnExit(true),从而确保这一行为)。

(15) 在一个特定的作用域内,若一个对象必须清除(非由垃圾收集机制处理),请采用下述方法:初始化对象;若成功,则立即进入一个含有finally从句的try块,开始清除工作。

(16) 若在初始化过程中需要覆盖(取消)finalize(),请记住调用super.finalize()(若Object属于我们的直接超类,则无此必要)。在对finalize()进行覆盖的过程中,对super.finalize()的调用应属于最后一个行动,而不应是第一个行动,这样可确保在需要基础类组件的时候它们依然有效。

(17) 创建大小固定的对象集合时,请将它们传输至一个数组(若准备从一个方法里返回这个集合,更应如此操作)。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享受到数组在编译期进行类型检查的好处。此外,为使用它们,数组的接收者也许并不需要将对象"造型"到数组里。

(18) 尽量使用interfaces,不要使用abstract类。若已知某样东西准备成为一个基础类,那么第一个选择应是将其变成一个interface(接口)。只有在不得不使用方法定义或者成员变量的时候,才需要将其变成一个abstract(抽象)类。接口主要描述了客户希望做什么事情,而一个类则致力于(或允许)具体的实施细节。

(19) 在构建器内部,只进行那些将对象设为正确状态所需的工作。尽可能地避免调用其他方法,因为那些方法可能被其他人覆盖或取消,从而在构建过程中产生不可预知的结果(参见第7章的详细说明)。

(20) 对象不应只是简单地容纳一些数据;它们的行为也应得到良好的定义。

(21) 在现成类的基础上创建新类时,请首先选择"新建"或"创作"。只有自己的设计要求必须继承时,才应考虑这方面的问题。若在本来允许新建的场合使用了继承,则整个设计会变得没有必要地复杂。

(22) 用继承及方法覆盖来表示行为间的差异,而用字段表示状态间的区别。一个非常极端的例子是通过对不同类的继承来表示颜色,这是绝对应该避免的:应直接使用一个"颜色"字段。

(23) 为避免编程时遇到麻烦,请保证在自己类路径指到的任何地方,每个名字都仅对应一个类。否则,编译器可能先找到同名的另一个类,并报告出错消息。若怀疑自己碰到了类路径问题,请试试在类路径的每一个起点,搜索一下同名的.class文件。

(24) 在Java 1.1 AWT中使用事件"适配器"时,特别容易碰到一个陷阱。若覆盖了某个适配器方法,同时拼写方法没有特别讲究,最后的结果就是新添加一个方法,而不是覆盖现成方法。然而,由于这样做是完全合法的,所以不会从编译器或运行期系统获得任何出错提示--只不过代码的工作就变得不正常了。

(25) 用合理的设计方案消除"伪功能"。也就是说,假若只需要创建类的一个对象,就不要提前限制自己使用应用程序,并加上一条"只生成其中一个"注释。请考虑将其封装成一个"独生子"的形式。若在主程序里有大量散乱的代码,用于创建自己的对象,请考虑采纳一种创造性的方案,将些代码封装起来。

(26) 警惕"分析瘫痪"。请记住,无论如何都要提前了解整个项目的状况,再去考察其中的细节。由于把握了全局,可快速认识自己未知的一些因素,防止在考察细节的时候陷入"死逻辑"中。

(27) 警惕"过早优化"。首先让它运行起来,再考虑变得更快--但只有在自己必须这样做、而且经证实在某部分代码中的确存在一个性能瓶颈的时候,才应进行优化。除非用专门的工具分析瓶颈,否则很有可能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

性能提升的隐含代价是自己的代码变得难于理解,而且难于维护。

(28) 请记住,阅读代码的时间比写代码的时间多得多。思路清晰的设计可获得易于理解的程序,但注释、细致的解释以及一些示例往往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无论对你自己,还是对后来的人,它们都是相当重要的。如对此仍有怀疑,那么请试想自己试图从联机Java文档里找出有用信息时碰到的挫折,这样或许能将你说服。

(29) 如认为自己已进行了良好的分析、设计或者实施,那么请稍微更换一下思维角度。试试邀请一些外来人士--并不一定是专家,但可以是来自本公司其他部门的人。请他们用完全新鲜的眼光考察你的工作,看看是否能找出你一度熟视无睹的问题。采取这种方式,往往能在最适合修改的阶段找出一些关键性的问题,避免产品发行后再解决问题而造成的金钱及精力方面的损失。

(30) 良好的设计能带来最大的回报。简言之,对于一个特定的问题,通常会花较长的时间才能找到一种最恰当的解决方案。但一旦找到了正确的方法,以后的工作就轻松多了,再也不用经历数小时、数天或者数月的痛苦挣扎。我们的努力工作会带来最大的回报(甚至无可估量)。而且由于自己倾注了大量心血,最终获得一个出色的设计方案,成功的快感也是令人心动的。坚持抵制草草完工的诱惑--那样做往往得不偿失。

JSP代码中怎样区别前台和后台代码?

前台是显示的~后台是处理操作的~

不能说javascript就是前台~

有的javascript可以直接操作java代码的~比如dwr框架~!!

而jsp的话呢,可以这样来理解,

java代码 + HTML代码 + 一些事先规定的标签 = jsp

jsp的出现就是解决用java程序输出HTML代码,在编辑时太麻烦了

举个例子,假如我想输出一个表格

//java代码

String a="1";

String b="Tom";

out.print("table border=1");

out.print("trtdindex/td tdname/td/tr");

out.print("trtd"+a+"/td td"+b+"/td/tr");

out.print("/table");

//jsp代码

%

String a="1";

String b="Tom";

%

table

trtdindex/tdtdname/td/tr

trtd%=a%/tdtd%=b%/td/tr

/table

===========================

可以看出来第二种看起来更直观,更重要的是第二种写法在HTML编辑工具中是可以预览出效果来的,编辑起来相当方便

JSP概括起来就是动态生成内容和静态HTML布局代码结合的产物

===========================

ASP,ASP.NET, PHP 等等这些都是一样的原理

我买了个系统,为网上购物系统,用java写的,前台是用jsp写的,后台用mysql数据库,

一、eclispse是写开发代码的软件,最简单的理解方法就是,你用记事本写文字,文字等于编程语言的代码,记事本就等于eclipse。明白?

二、tomcat是你这个系统运行所需要的服务器,现在很多小型中型网站大多用tomcat做服务器。

三、jdk是英文全程是Java Development Kit。

四、mysql manager是你的数据库管理程序,你只要打开他可以不用登陆数据库空间就可以管理数据库。使用方法网上很多。

五、mysql是数据库软件,相当于其他的oracal、sqlserver什么的,只不过比这两款小,但是速度快。

原理:

jsp是负责前台表示层,也就是你看到的网页内容,java是业务处理层,实际上jsp和javabean都属于java语言。具体举例如下:(以订购系统为例)

一、点击产品浏览,product_list.jsp,(此页面显示所有的CD产品),页面发送“查找产品类型=CD”的指令给javaBean,javaBean负责建立数据库连接和获取该指令,然后将“查找产品类型=CD”的指令传给MYsql去执行具体的查询操作。

二、mysql将获取的结果集返回给javaBean,javaBean将此结果返回给jsp页面,jsp遍历集合形成产品的列表页。

简化流程jsp-javaBean-mysql-javaBean-jsp.

其实最好是jsp+servlet(控制器)+javabean+mysql这种写法。

明白否?

网站开发前台代码和后台代码是怎么结合的?

dw里面的做的html

将body区复制粘贴到vs里面不就行了吗!我就是这样做的

dw也支持.net程序,你创建虚拟目录是应用程序设为.net的就可以了,创建的文件后缀是.aspx然后设计,最后用vs写代码

经常会碰到在前台代码中要使用(或绑定)后台代码中变量值的问题。一般有%= str%和%# str %两种方式,这里简单总结一下。如有错误或异议之处,敬请各位指教。

一方面,这里所讲的前台即通常的.aspx文件,后台指的是与aspx相关联的CodeBehind,文件后缀名为.aspx.cs;另一方面,这里的绑定是指用户发出访问某一页面指令后,服务器端在执行过程中就已经将前台代码进行了赋值,而后生成html格式回传客户端显示,而并非已经显示到客户端后,然后通过其他方法(如ajax)去服务器端获取相应变量。

备注:上面说的两个文件是常见的代码隐藏(code-behind)模式,还有一种是代码嵌入(code-beside, inline)模式,那就是只存在aspx一个文件,而后台代码则写入此文件的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runat="server"/script之中(还有一些语法上区别),这对于本文讨论的问题略有影响,因为代码嵌入是声明性代码与C#/VB.NET代码都一起编译到一个类里面,而代码隐藏则将声明性代码与C#/VB.NET代码分开几次进行翻译/编译,因此前者是局部与局部(partial)的关系后者基类与派生类的关系,但这仅仅影响所能绑定变量的范围(与修饰符有关),下面会提到。以下均以代码隐藏模式为例。

一般来说,在前台代码的三种位置可能会用到(绑定)后台变量:

服务器端控件属性或HTML标签属性

JavaScript代码中

Html显示内容的位置(也就是开始标签与结束标签之间的内容,如div这里/div(Html标签)或者asp:Label ID="Label2" runat="server" Text="Label"这里/asp:Label(服务器端控件),它作为占位符把变量显示于符号出现的位置)

对于第一种位置,有一些约束条件:

(1)一般的属性要求是字符串型或数值型(下面会提到有些服务器端属性支持属性为数据集合);

(2)并不是所有的属性都可以绑定变量,有些属性例如runat属性必须是"server"常量,即使绑定的字符串是server,也会导致分析器分析时出错;

(3)有一种属性,他要求属性值有约束(类型约束,比如服务器端控件要求TabIndex属性是short类型,或者字符串内容有约束),也应该在绑定时满足,否则依然可能编译时报错;

(4)还一种属性,虽然属性本身有约束,但即使绑定的变量不满足约束,也可以编译通过,比如input的checked属性,它只有checked字符串是合法的,但如果通过绑定获取到的字符串不是checked,那么这些属性将有自己内部处理机制,来保证可以正常使用;

(5)还要注意,即使对于同一类属性,服务器端和HTML的属性的处理机制也不同,同样是TabIndex(tabIndex),前者如果不满足,则分析器错误,后者则忽略这一问题。

对于第二种位置,一般只要绑定的后台变量和JavaScript中数据类型兼容即可。

对于第三种位置,如果绑定出现的位置不在服务器端控件内部,则没有约束条件,只要是常量字符串可以出现的位置,均可以绑定。但是对于置于服务器端控件内部,也就是上面那种asp:Label ID="Label2" runat="server" Text="Label"这里/asp:Label的方式,则有约束条件。通过总结,归纳为四类服务器端控件,如果绑定的代码出现在这些控件的开始和结束标签之间(这里所说的控件,是指如果绑定代码外有多层的嵌套控件包围,则是指包围绑定代码的最内层控件),有不同的显示结果:

(1)约束型控件:这类控件要求它的开始标签和结束标签中只能包含指定的子控件,因此如果在这里出现代码块,将编译错误。例如:

asp:DataList runat="server"/asp:DataList,在它之间,要求必须嵌套ItemTemplate/ItemTemplate。

(2)非嵌套类控件:这类控件,不允许在内部嵌套其他控件或标签,只能是常量字符串,它会将开始标签和结束标签中常量字符串内容作为他的属性。例如上面提到的TextBox,它会将标签间内容作为它的Text属性值。

(3)嵌套类控件:这类控件,可以嵌套其他任意控件,也可以包含字符串,因此可以正常显示绑定代码块所表示的字符串内容。例如Label控件、Panel等。

(4)数据绑定类控件:这类控件是ASP.NET提供的服务器端控件,除了可以绑定普通的变量类型,也可以绑定一个数据集合(只能采取下面的第二种方式实现)。

关于是否加引号:在以上三个位置使用时,是否应该将%= str%或%# str %置于单引号或双引号中呢?对于在不同位置,处理的方式是不同的:(具体请在下面两种方式的具体介绍时,加以体会)

(1)对于第一种位置,由于JavaScript是弱类型的,如果绑定时加引号,显然就认为就当做字符串来处理,这始终是正确的;如果绑定时不加引号,它将认为这是个数值型的,那么如果获取的真是数值,当然可以,如果是非数值型,则将产生脚本错误,这即使对于JavaScript赋值常量时,也是同样的:

以下为引用的内容:

var test1 = 123b;//运行时报错

var test2=123;//正确,是数值型

var test3="123b";//正确,字符串型

(2)对于第二种位置,经过测试,无论是对于服务器端控件属性还是HTML标签属性,加引号总是正确的;如果不加引号,则两种属性的处理方式不同:

对于服务器端控件属性,如果绑定的代码块不加引号,则编译时会提示“验证(ASP.NET):特性值前后必须加引号”的警告信息,但是生成为HTML后,对应生成的HTML属性已经被加上引号并获取了正确的绑定结果,因此加不加引号不会影响使用,但是建议对于规范的代码,还是加上为好;

对于HTML标签属性,如果不加引号,则编译时会提示“验证(XHTML 1.0 Transitional): 特性值前后必须加引号”的警告信息,并且生成为HTML属性也确实没有加上引号,那么虽然属性后面确实是没有加上引号的正确的绑定值,但是不一定能展示出想要看到的结果。比如对于input标签的value属性,如果绑定的字符串是" hello world from variable”,则在客户端的input显示出的内容实际上只是"hello”字符串,生效的属性值是一个被截断的字符串,它从属性后的一串字符串(若未加引号)的第一个非空字符开始,截止到下一个空字符的前一个字符为止(比如对于" hello world”,结果将是"hello”),因此,加上引号是必须的。

(3)对于第三种位置,加与不加引号,获取的值及其显示均不受影响。

因此建议,所有绑定表达式都加上引号,作为字符串获取,然后根据实际需求,用相应函数进行转换,得到所需要的类型。

另外,这里所说的后台变量是泛指的,包括如下:

成员变量

方法或属性的返回值

表达式,也就是所有后台能够执行的代码,运行后所得到的值(也就是直接将后台代码写在前台代码中,记得使用完全限定名或在后台中using相关namespace)

数据集合

后台变量有一些约束条件,需要满足:

(1)变量修饰符要求。变量是静态或者实例字段均可。对于代码隐藏模式的ASP.NET,以上的所述的变量必须为public或protected类型(因为是基类与派生类的关系),private或者internal都不行,而代码嵌入模式则任何修饰符的变量均可访问(一个类内部的关系)。

(2)变量类型要求。由于前台属性一般是字符串类型,而JavaScript基本类型也就是字符串型、数字型、布尔型,因此对应的变量应该也是这几种方式,其余类型如果不被支持(如复杂类型、数组、引用类型等),前台获取的就是调用了变量的ToString()方法所得到的字符串。因此,在绑定时,要根据情况看是否能进行隐式类型转换,必要时还要用相关函数来强制转换,以保证前台可以获得正确的值。当然,对于数据绑定类控件,它的有些属性可以为数据集合,但这时的绑定只能通过下面第二种方式才被支持。

以上是一些概念和基本约束,这些都是两种方式都应该满足的,下面具体介绍两种方式,来实现前台代码中(以下称为代码块)绑定后台变量的功能。

一. %= str%

此种方式其实是ASP 时代就支持的,ASP 通过包含在 % 和 %中的表达式将执行结果输出到客户浏览器 , 如: % =test %就是将变量test的值发送到客户浏览器中。在ASP.NET中,这个表达式依然可以使用,并可以出现在前台代码的上述三个位置,但是要注意,除了上述的一般性约束外,对于控件属性,还必须是绑定到非服务器端控件的属性。另外,它只能绑定上面讲的前三种变量类型,不支持绑定数据集合。例子如下:

后台代码:

以下为引用的内容:

public partial class WebForm2 : System.Web.UI.Page

{

public string GetVariableStr;//注意变量的修饰符

protected void Page_Load(object sender, EventArgs e)

{

if (!IsPostBack)

{

GetVariableStr = "hello world from variable";

}

}

protected string GetFunctionStr()//注意返回值的修饰符

{

return "hello world from Function";

}

}

前台代码:

以下为引用的内容:

html xmlns=""

head

title/title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function fun() {

var str = '%= DateTime.Now %';

//前台位置1,绑定的是第三种变量类型(也是第二种方式,?因为Now是个属性)

alert(str);

}

/script

/head

body onload="fun()"

form id="form1" runat="server"

div

input type="text" value="%= GetVariableStr %" /

%--前台位置2,绑定的是成员变量--%

"%= GetFunctionStr() %"

%--前台位置3,绑定的是一个方法的返回值--%

/div

/form

/body

/html

一些错误的使用:

之所以说第一种绑定方式要用于非服务器端控件的属性,是因为如果应用于这些服务器端属性时,这些代码实际上不被解析。 比如:

以下为引用的内容:

asp:Label ID="Label1" runat="server" Text="%= GetVariableStr %"/asp:Label

asp:TextBox ID="TextBox1" runat="server" Text="%= GetVariableStr %"/asp:TextBox

则显示出来的Label1的文本是空,而TextBox中文本是"%= GetVariableStr %”,所以记住,对服务器端控件的属性加这样的代码块,将不被解析,而是将这一字符串直接作为属性值了,所以不是想要的结果。如果引号也不加上,将会编译错误,提示“服务器标记不能包含 % ... % 构造。”。

这里结合开篇提到的关于将绑定代码快置于“Html显示内容的位置”时,如果在服务器端控件内,那四类控件如何显示的问题。如下:

以下为引用的内容:

asp:Label ID="Label1" runat="server" "%= GetVariableStr %"/asp:Label

asp:TextBox ID="TextBox1" runat="server" "%= GetVariableStr %"/asp:TextBox

其中,Label1属于嵌套类控件,Label1确实显示了正确的结果,TextBox属于非嵌套类控件,TextBox如果用这种方式,将会产生编译错误,提示“此上下文中不支持代码块。”

二. %# str %

ASP.NET 引入了一种新的声明语法 %# %。该语法是在 .aspx 页中使用数据绑定的基础,所有数据绑定表达式都必须包含在这些字符中。这里从用法和适用范围等方面与第一种绑定方式进行区分。

从出现的位置来看,除了能出现在第一种代码块出现的所有位置外,他还可以出现在服务器端控件的属性中。

从绑定的变量类型上看,他还可以配合ASP.NET的数据绑定类控件,来绑定上述的第四种“变量”类型,就是数据集合(DropDownList,DataList,DataGrid,ListBox这些是数据绑定类控件,数据集合包括ArrayList(数组),Hashtable(哈稀表,DataView(数据视图),DataReader等)。

从用法上看,在前台代码中除了在相应位置写上%# %外,在后台代码中,还需要使用DataBind()方法。以下是实例:

前台代码:

以下为引用的内容:

html xmlns=""

head

title/title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function fun() {

var str = '%# DateTime.Now %';

alert(str);

}

/script

/head

body onload="fun()"

form id="form1" runat="server"

div

input type="text" value="%# GetVariableStr %" /br /

"%# GetVariableStr %"

asp:Label ID="Label1" runat="server" Text="%# GetVariableStr %"/asp:Label

%--此种方式可以绑定服务器端控件的属性--%

asp:DropDownList ID="DropDownList1" runat="server" DataSource='%# arraylist %'

%-- 将集合绑定到数据绑定类控件,通过DataSource属性来实现,从而在下拉框看到集合中的内容--%

/asp:DropDownList

asp:DataList ID="DataList1" runat="server" DataSource='%# dt %'

%-- 同上,绑定了DataTable数据集合?--%

ItemTemplate

table border="1" cellpadding="0" cellspacing="0"

tr

td

asp:Label ID="Label2" runat="server" Text='%# Bind("row0")%'/asp:Label

%--由于绑定的数据集合具有多列,并且此数据绑定类控件支持模板,

因此需要在模板中指定需要绑定的列以及格式--%

/td

td

%# Eval("row1")%

/td

/tr

/table

/ItemTemplate

/asp:DataList

/div

/form

/body

/html

可以看出,这种方式在使用时,不但可以实现(取代)%=... %所满足的功能,还可以绑定服务器控件属性(如上面的Label1),也可以将集合类型绑定到支持的数据绑定类控件。在用法上,前台代码除了对数据绑定类控件绑定数据集合外有所差别,其他的使用上与第一种没区别。在绑定类控件的模板中,如何使用Eval、Bind、DataBinder.Eval等,不在此文讨论中,可以参考下面链接的参考文章。

后台代码:

以下为引用的内容:

public partial class WebForm2 : System.Web.UI.Page

{

public string GetVariableStr;

public ArrayList arraylist;

public DataTable dt;

protected void Page_Load(object sender, EventArgs e)

{

if (!IsPostBack)

{

GetVariableStr = "hello world from variable";

arraylist = new ArrayList();

arraylist.Add("选?项?1");

arraylist.Add("选?项?2");

dt = new DataTable();

dt.Columns.Add("row0");

dt.Columns.Add("row1");

DataRow dr1 = dt.NewRow();

dr1[0] = "1.1";

dr1[1] = "1.2";

DataRow dr2 = dt.NewRow();

dr2[0] = "2.1";

dr2[1] = "2.2";

dt.Rows.Add(dr1);

dt.Rows.Add(dr2);

Page.DataBind();

//DropDownList1.DataBind();

//DataList1.DataBind();

}

}

}

在后台代码中,与第一种方式唯一不同的,就是需要调用DataBind方法。只有执行了相应控件的DataBind方法,前台代码中这些控件中使用%# %的绑定才会发生(并且控件内部的所有绑定也会发生,比如又嵌套了一个绑定后台数据的控件),否则得话将不会被赋值,而是默认空值。上面我们用的是Page的DataBind方法,那么整个页面所有绑定都会执行。当然,如果我们只执行DataList1或者DropDownList1的DataBind方法,那么只有相应控件的绑定才会发生。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需要执行DataBind包括了显示和隐式执行,有些数据绑定类控件,当它们通过 DataSourceID 属性绑定到数据源控件时,会通过隐式调用 DataBind 方法来执行绑定。这时就不必显示的再次调用了。

两者区别:

两种绑定方式上,他们的约束基本相同,都要求与属性匹配,出现在他们可以出现的位置。后者的使用位置更广泛,尤其是支持服务器端控件和绑定数据集合。后台代码方面,后者需要调用DataBind才能完成绑定,前者则没有这方面要求。这里主要区别一下两者在执行机制上的区别:%=...%是在程序执行时调用(应该是在页面的RenderControl事件过程中完成的,也就是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看到的后台代码都执行完毕后再去到前台代码中进行赋值绑定),而%#... %是在DataBind()方法之后被调用,一旦调用了DataBind(),则它对应的控件将绑定变量,因此,请注意:如果在DataBind()后再修改变量,那么绑定的就不是最新值了,这就需要在完成变量的赋值后,再去DataBind()。其实这两种方式,它的运行过程可以在VS中通过设置断点来看看,看两者的绑定赋值分别是在什么时候发生的。


当前题目:java商城前后台代码 java 商城源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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